abaosiwa 发表于 2009-6-1 10:58 只看TA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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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交流] 给斑竹执行删除操作一点意见。 今天看到某仁兄跟某版主的一点小矛盾。心理面有一点想法,撇开那件事情不说了。 我想提点小意见。 有时候会员们发帖时,特别是码文字的时候,我相信只要是自己原创,那么肯定带着一份对SIS的感恩,以及发帖的浓厚激情。 人难免犯点小错误,不管是普通会员或者版主都不可避免。 我想提的意见就是,有时候,有些板块与板块之间界限不是特别明显。 也有时候,有些版规模棱两可。 如果不算重大违规,能否在删除到回收站之前能让原作者看到自己的帖子,或者修改,或者移动版面。 记得有一次在秘密版发帖,一个文章中回忆了三件往事, 其中有意见事情确实违规了,版主直接删除了。这点无可厚非,毕竟版规摆在那。 可是我辛辛苦苦打上去的成百上千个字就这么没了。 心理面难免有点苦水。 我依稀记得,当帖子被评分的时候系统发送的短消息里面含有原帖的所有信息,包括文字和图片。 那么能否在删除帖子的时候也能把原帖也复制在短消息里面,而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我们根本进不去的回收站的链接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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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6-1 11:48 只看TA 2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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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复帖有的很难找到老帖链接的,但是肯定重复,因为版主每帖必批阅,所以凭记忆删除重复是基本不会出错的,没有十足的把握也不会删除,所以删重复是惯例不给老帖链接,除非举报重复。原创自己打字的帖子,看好版规再发吧。发之前可以先复制到一个文本文档暂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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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edy 发表于 2009-6-1 14:32 只看TA 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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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板块的版规本来就自相矛盾的问题,至今也没见哪个版主去修改一下,直接解决问题。那么多会员投诉不是一天两天了,还有我下面的两个投诉贴,也没见哪个高管来妥善处理,该什么样该什么样: http://67.220.91.20/forum/thread-2112635-1-2.html http://67.220.91.20/forum/thread-2118214-1-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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